发布时间:2023-07-27 07:29: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南宁医疗保险如何暂停和终止,南宁医疗保险暂停和终止参保如何办理,南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停和终止参保指南
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参保人员发生死亡、转学和户籍迁移等状况时,学校、托幼机构及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在当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相关变动手续办理材料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死亡证明、户籍迁移等材料)办理流程无办理时限及费用1个工作日周一
1个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 13:00-17:00
免费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城区管理部
市本级咨询电话:
青秀管理部 2800185;
兴宁管理部 5610560;
良庆管理部 4724819;
邕宁管理部 4792351
;江南管理部 4813275;
西乡塘管理部 3169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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