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材料:
1.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6周岁以下可提供户口本原件;港澳台人员提供居民来往通行证或居民居住证原件;外籍人员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原件)。
2. 制卡人1寸白底免冠证件电子照片1张(未满7周岁未成年人可不提供电子照片)。
3. 填写南宁市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采集表。
4. 如委托代办,需提供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5. 免申即办项目无材料。
二、办理地点:
1. 南宁人社“一门式”受理大厅受理
(1)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金湖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金湖管理部
地址:东悦巷6号
(2)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主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主管理部
地址: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
(3)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星光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星光管理部
地址:白沙大道138号江南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2楼
(4)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族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族管理部
地址: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
(5)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科园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科园管理部
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6)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仙葫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仙葫管理部
地址: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
(7)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市民中心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民中心管理部
地址: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4楼
2. 南宁市社会保障卡服务大厅窗口受理
(1)南宁市当阳街79号
(2)南宁市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1楼
3. 社会保障卡对应银行网点,查询银行服务网点可登录南宁市人社局网站查询
三、办理时限:批量制发卡周期不超过30个工作日,零星制卡立等可取
申请条件:
(一)持南宁市制发的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
(二)社会保障卡因丢失、损坏、卡面个人信息变更等原因影响正常使用的。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或自助办理。
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6周岁以下可提供户口本原件;港澳台人员提供居民来往通行证或居民居住证原件;外籍人员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原件);
2.如委托代办,需提供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承诺书(需代办人签字)。
3.填写南宁市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采集表。
一、网上查询:https://ggfw.nn12333.com:8081/nnmh/
1、可查询内容
参保人员保险信息查询:提供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的基本信息、征缴信息及待遇信息的查询。
2、 数据核准
由于存在数据同步周期,本查询系统所提供数据不一定为实时数据,仅为参保人的个人缴费及待遇支付情况参考,社保数据信息以相关业务凭证为准。网上查询数据不能作为个人社保缴费证明使用。
广西省医疗保险查询网址:http://rswb.gx12333.net/grfw/index.jhtml
二、电话查询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
三、窗口查询
南宁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一、医保卡作用
医保卡有三个作用,一是看门诊用来刷卡付费,二是药店买药,三是住院时出示有医保,然后住院费用自动划走(除去自付的部分,报销80%)
二、医保卡购买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统一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缴纳,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缴纳。
三、医保卡使用
1、正常情况下,患病需要住院时,拿上医保卡、病历本到自己的定点医院,即可用医保卡结算。也就是自费部分自己交(个人帐户),报销部分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统筹帐户)。
2、病情危急,在非自己的定点医院住院抢救的,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参保人/亲属于X日内(各地各医院的时间期限不一样的)到指定地点(如医保中心)办理急诊抢救病种认定,认定属于急诊抢救病种后,即可用医保卡在抢救医院结算。
3、转外地治疗的,经医院、医保中心同意,办理转诊手续。外地发生费用先个人自费结算,诊治结束后,备齐资料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做了特殊规定病种(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认定的,住院时同上用医保卡结算。门诊治疗拿药时,仍然使用医保卡,先个人自费结算,自己结算的票据本年度内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销。
4、医保卡内的钱在用于购买药品时,从医保卡内扣钱,若卡内钱不足支付,则需要另存钱到卡内,这个钱余下的是可以直接取的。
5、在生病住院或是购买药品时并不是所有诊疗和药品都能用医保卡支付,这得取决于当地医保目录,所购买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必须是进入了当地医保目录内的才能用医保卡支付,如果所购买的药品没有进入当地医保目录内(即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项目),是不能用医保卡支付的,并且医保卡只能在当地医保中心指定的医院或是药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