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8 04:5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养老保险,认证,南宁市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登记表(附下载入口)
内容简介
为了确保您能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请持此表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格认证,并于当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寄回我局。未按规定办理认证手续的,我局将暂停支付您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待补办认证手续后再恢复支付待遇并补发被暂
为了确保您能按时足额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请持此表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到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格认证,并于当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寄回我局。未按规定办理认证手续的,我局将暂停支付您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待补办认证手续后再恢复支付待遇并补发被暂停发放的待遇。
一、资格认证范围
我市2017年12月(含)以前己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和已按月领取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人员。
二、资格认证时间
5月1日一6月30日
南宁市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登记表
年度南宁市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登记表
(强制认证)
填报单位(盖章):经办日期:
序号
姓 名
个人编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详细住址
强制认证原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复核人:
说明:1、 本表由认证管理单位负责填报;每月30日前以纸质版的形式上报市社保局养老和失业保险待遇科,逾期上报的放下月处理。2、请如实填写强制认证原因。
下载入口:南宁市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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