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转移医疗保险关系、出国(出境)定居、死亡等原因办理了终止参保。
1.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或基本医疗保险卡;
2.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转移单左上角注明“现金”)2份或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
3.具有转存功能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注明:开户名、开户行、账号、联系电话),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书或相关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1.提交申请材料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审核通过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款至申请人提交的银行账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收费标准:不收费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青秀管理部: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2楼,电话:2800185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兴宁管理部: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电话:5610560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良庆管理部:银海大道819号英华嘉园2号楼一楼,电话:4724819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江南管理部:白沙大道138号江南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3楼,电话:4813275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邕宁管理部:仙葫大道富兴路3号3楼,电话:4792351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科园东五路6号南宁市政服务中心2楼,电话:3169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