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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9-30 09:07:15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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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按时足额交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办理材料:(一)门诊病历,验原件;(二)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1份(发票原件丢失的,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的发票存根1份,并签署《承诺书》);(三)与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对应的费用清单,原件1份;(四)

办理条件:

按时足额交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一)门诊病历,验原件;

(二)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1份(发票原件丢失的,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的发票存根1份,并签署《承诺书》);

(三)与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对应的费用清单,原件1份;

(四)居民身份证件,验原件;

(五)《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验原件;

(六)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为异地医院,且为2014年以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提供《南宁市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验原件;

(七)特殊原因未能直接在南宁市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未直接结算情况说明,原件1份;

(八)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验原件;如无法提供参保人员本人银行账户的,可提供参保人员直系亲属的银行卡及双方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验原件。

注意:提供银行卡的,须注明该账户开户名、开户行名称及联系电话。

办理流程:受理(即时)→初审(5个工作日)→复核(5个工作日)→结果反馈(2个工作日)

办结时限:12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市本级驻邕各高等院校、中专技校、市直属学校在校学生,自治区、南宁市属托幼机构在册儿童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本部

地址:东悦巷6号

(二)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兴宁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兴宁管理部

地址: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

(三)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西乡塘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

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四)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市民中心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良庆管理部

地址: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

(五)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青秀管理部:南宁市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

(六)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邕宁管理部:南宁市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

(七)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江南管理部:南宁市白沙大道138号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2、3楼

(八)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

地址:南宁市武华大道37号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区

各城区(不含武鸣)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含驻邕各高等院校、中专技校、市直属学校在校学生,自治区、南宁市属托幼机构在册儿童)

所属城区社保中心窗口办理

地 址:

1.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电话:3290563)

2.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电话:4810757、4950162、4810533)

3.青秀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青秀区仙葫大道东1号(电话:5566318)

4.西乡塘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54-122号(电话:2236308)

5.邕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邕宁区蒲庙镇那元路88号(电话:4711736)

6.良庆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良庆区玉洞大道11号(电话:4511693)

7.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南宁市西乡塘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电话:3949727)

8.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230号(电话:4207883、4831243)

9.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华侨投资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5号(电话:6306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