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时间截止至2020年1月31日。
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含退休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用管)
无用人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由个人缴纳
线上缴费:
南宁市本级和横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正常参保的,可通过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APP、爱南宁APP、南宁市人社局网站、支付宝APP为本人或代他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费用(还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银缴纳本人的社保费)。
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及武鸣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正常参保的,可通过支付宝APP为本人或代他人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费用。
APP下载:
支付宝app:下载入口
南宁智慧人社APP:点击获取下载入口
爱南宁APP:点击进入下载入口
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
温馨提醒:
1.基本医疗保险在缴费年度内可选择按季度、半年、年的第1个月内缴纳。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连续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再续保的,从足额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之月起计算,第3个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必须同时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费在每年1月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时缴纳,凡在当年1月份未能按时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费的无单位并享受退休医疗待遇的退休人员,从2月1日开始从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划扣当年的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费,请确保个人医疗保险账户余额足够扣缴90元,并关注个人账户余额变动情况和代扣情况。
4.2020年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首月一次性缴纳2020年度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