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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未成年医保缴费时间

发布时间:2024-01-02 14:3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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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南宁市区域内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可以参加南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非南宁市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可关联父母的南宁市居住证参加南宁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9月1日至2月29日为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条件:(一)连续

南宁市区域内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可以参加南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非南宁市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可关联父母的南宁市居住证参加南宁市城乡居民医保。

集中缴费期:

9月1日至2月29日为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

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条件:

(一)连续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缴纳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从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初次参保缴费。初次参保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缴纳度保费的,可从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3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度保费的,从足额缴费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中断参保缴费。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缴费的,在集中缴费期缴纳度保费的,从1月1日起享受待遇;在集中缴费期之后缴纳保费的,从足额缴费后第3个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不设享受等待期,从参保缴费当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逾期参保缴费。城乡居民逾期缴费的,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新生儿参保缴费。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渠道

(一)线上缴费方式

1.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前提条件:直系亲属中任意一人当前参保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使用其医保个账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2.“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

3.微信城市服务。

4.支付宝市民中心。

(二)其他缴费方式

1.税务部门合作的10家银行柜面(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柳州银行、农村信用社)。

2.桂林银行、农信社农村金融服务点。

3.部署在村委的移动智能终端(POS机)。

4.办税服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