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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保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3-03-13 03:1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个体工商,社保,南宁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保怎么办理

内容简介

南宁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需要按照用人单位参保登记→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流程来办理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参保范围南宁市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需材料1.本单位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统一社

南宁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需要按照用人单位参保登记→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流程来办理

用人单位参保登记

参保范围

南宁市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所需材料

1.本单位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证照上没有载明单位成立时间的,需另提供单位成立的批文复印件一份;

2.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一式二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4.《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承诺书》一式一份。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参保登记的方式

用人单位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各城区管理部进行单位参保登记,材料齐全则现场办结。

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

参保范围

南宁市已参保登记用人单位的职工

所需材料

1.《南宁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增减变动情况花名册》原件一式二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2.《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一份或单位用工证明一份;

3.参保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申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无需提供上述第2项材料,但另需提供:①《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基本信息表》电子版,纸质版原件一式二份(需加盖单位公章);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原件一式二份(需加盖单位公章);③录用(招聘)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调令,干部任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编制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工资福利部门批复的工资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的方式

1.用人单位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各城区管理部进行职工参保登记,材料齐全则现场办结。

2.开通网上申报的用人单位可直接在社保网上社保申报系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不需要提交材料。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

职工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市社保局于每月11日核定全市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应缴数额,各用人单位按照办理单位参保登记时选择为银行托收、转账、现金之一的缴费方式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南宁市各城区管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1.青秀管理部: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国贸大厦旁) ;联系电话:2800185。

2.兴宁管理部: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展览馆附近);联系电话:5610560。

3.西乡塘管理部:科园东5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联系电话:3169352。

4.江南管理部:白沙大道138号江南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3楼;联系电话:4813275。

5.邕宁管理部: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邕宁区人社局办公楼);联系电话:4792351。

6.良庆管理部: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联系电话:4724819。

7.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武华大道35号人力资源市场三楼,联系电话:6396026。

8. 局本部征缴科:东悦巷6号一楼,联系电话:5886502。

对外办事窗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南宁市各类参保单位及个人可就近选择以上服务网点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