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基本养老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状态,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申报材料:
(一)办理转入资格申请——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
(二)办理转入手续——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原件1份。
三、申报方式:
(一)办理转入资格申请窗口办理——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管理部
地址:
1.青秀管理部:南宁市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
2.兴宁管理部:南宁市民主路14-8号2楼
3.良庆管理部:南宁市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
4.邕宁管理部:南宁市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
5.西乡塘管理部:南宁市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6.江南管理部:南宁市白沙大道138号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2、3楼
7.东盟管理部:南宁市武华大道35号人力资源市场3楼
(二)办理转入手续窗口办理: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征缴大厅
地址:南宁市东悦巷6号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