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7 22:0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南宁新生儿入户办理,南宁国外出生新生儿,国外出生新生儿南宁入户,南宁国外出生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出生的子女回国落户。办理材料1、《公民申报出生登记申请表》;2、国(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3、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4、父母双方《居民户口
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出生的子女回国落户。
1、《公民申报出生登记申请表》;
2、国(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
3、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4、父母双方《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父或母一方为境外人员的,提供护照);
5、结婚证。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归档
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
点击查询>>南宁各区县派出所电话地址
上班时间:
城区内: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00-17:00;
县域内: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5:00-18:00
1个工作日办结,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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