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交的集中参保缴费期限为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一)除新生儿外,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的集中征缴期和集中征缴延长期按时缴纳的人员,次年1月1日开始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中断参保缴费。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的人员,从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城乡居民在中断缴费期间,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下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下年度的1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逾期参保缴费。逾期缴费的人员,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一)根据桂医保发〔2019〕23号文规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照每人250元的标准缴纳。
(二)城乡居民(出生未超过3个月的新生儿及困难、特殊人群除外)在2019年6月30日前参保缴费的,缴费标准为220元/人,在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2019年度保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520元/人和个人缴纳标准220元/人,即740元/人,根据缴费时间的不同缴费标准情况如下表:
(三)由各主管部门认定的城乡居民困难、特殊人群(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残疾人、享受二年扶持政策的脱贫户和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及子女)参保所需个人缴费的部分,由城区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助。
需注意的是,自2019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啦。缴费渠道:
●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农村信用社、桂林银行、兴业银行、柳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北部湾银行
●网络平台:广西税务12366微信号、广西税务APP、南宁智慧人社APP、广西电子税务局官网http://guangxi.chinatax.gov.cn/等全区统一缴费平台
各县区税务局、医保局或者医保经办机构的联系方式▼
需要特别提醒参保人员注意的是,在缴费信息确认页面,一定要注意选择正确的社保经办机构,尤其是有多个户籍信息的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