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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失业险参保指南

发布时间:2023-01-12 08:11: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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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企业办理条件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雇工,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个人无法办理失业保办理材料单位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材料1.企业单位:提供工商

办理条件

企业办理条件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雇工,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个人无法办理失业保

办理材料

单位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材料

1.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一份(复印件)

2.事业单位:提供成立机构的批文(复印件),提供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

3.《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通讯录》

4.《年度职工个人缴费记录表》

5.《 社会保险登记表》

办理流程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注: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地点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本部

办公地址:青秀区东悦巷6号(自治区工商局宿舍附近)

联系电话:0771-12333(人社热线)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青秀管理部

办公地址: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国贸大厦旁)

联系电话:0771-280018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南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