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5 00:2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注意!4月起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保补贴只用带原件
内容简介
2018年4月起,南宁市参保的就业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到窗口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无需再向窗口提交材料复印件即可办理补贴申报。比以前方便多啦!申报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②本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
2018年4月起,南宁市参保的就业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到窗口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无需再向窗口提交材料复印件即可办理补贴申报。比以前方便多啦!
申报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②本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原件;
③灵活就业人员联系卡原件;
④建设银行卡或社保卡原件(首次申报和更改时提供);
⑤委托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
办理窗口及地址
▼兴宁区“两金”补贴窗口: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展览馆附近)。
▼江南区“两金”补贴窗口:白沙大道138号江南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2楼。
▼西乡塘区“两金”补贴窗口:科园东五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东盟区“两金”补贴窗口: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5号人才市场3楼 。
▼南宁市民中心窗口:市民中心C座2楼(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咨询电话:
0771-3221258
办理时限:
按季度申报。
第一季度申请时间:4月1日至6月30日
第二季度申请时间:7月1日至9月30日
第三季度申请时间:10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四季度申请时间: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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