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需办理外地社保转入南宁市社保合并手续流程如下:
1、流动前,参保人员带上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员在南宁市参保后,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并提供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可一起办理,一起转移。
4、他人代办需提供的材料:
a.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b.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参保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上要注明清楚委托人及受委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办理的事由,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
二、南宁市社保个人参保明细查询方法如下:
方法一:
请您使用IE8浏览器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ning.gov.cn/),点击首页的中间一栏“服务大厅”,进入个人缴费明细查询通道,根据指引进行新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查询五险的基本信息和待遇情况;
方法二:
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ning.gov.cn/,扫描或点击首页右侧的二维码,按指引下载掌上社保APP到手机上,用身份证号注册成功后,可在手机上查看到五险的基本信息和待遇情况;
方法三:
手机微信加关注【南宁人社】公众号按指引用身份证号注册成功后,可在手机微信上查看到五险的基本信息和待遇情况;方法四、带上身份证直接到城区管理部查询。
三、南宁市社保补缴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所在地是南宁市,在我市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社保,带身份证到前台办理。
2、非南宁市户籍,与南宁市的单位签订了有效的劳动合同,单位帮您参保。
3、如有居住证也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南宁市补缴社会保险,带居住证和身份证到前台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断部分(非单位欠费)由个人决定是否补缴。
南宁市社保各城区管理部的地址:
青秀区
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国贸大厦旁)电话:2800185
兴宁区
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展览馆附近)电话:5610560
西乡塘区
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电话:3169352
江南区
白沙大道138呈江南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3楼电话:4813275
良庆区
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市民中心) 电话:4724819
邕宁区
仙葫大道富兴路3号3楼(邕宁区人社局办公楼)电话:4792351
东盟经济开发区
武华大道35号人力资源市场3楼 电话:6396026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东盟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