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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如何报销住院费

发布时间:2023-09-11 10:00: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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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住院登记及医疗费用结算有两种方式:一、有卡方式持有有效医保卡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必须凭卡在市医保专窗(包括住院登记窗口、收费窗口,下同)办理住院登记及医疗费用结算;二、无卡方式(一)拥有有效二代身份证的成年人1.

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住院登记及医疗费用结算有两种方式:

一、有卡方式

持有有效医保卡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必须凭卡在市医保专窗(包括住院登记窗口、收费窗口,下同)办理住院登记及医疗费用结算;

二、无卡方式

(一)拥有有效二代身份证的成年人

1.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在市医保专窗,以人脸识别认证方式办理住院登记及医疗费用结算;

2.人脸识别认证失败的,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科进行无卡结算备案登记后,回到市医保专窗办理住院登记及医疗费用结算。

(二)上述方式仍无法办理的人员先自费结算,然后凭医院结算票据、费用清单等材料到办理点办理

办理点:

市本级参保人员到市社保局青秀、兴宁、西乡塘、东盟管理部办理报销;

各县(含武鸣区)参保人员到参保所属县(城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