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22 16:2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广西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广西失业保险基金统筹,2022年起广西实施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
内容简介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统筹后,全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统筹后,全区基金统筹调度能力将得到提高,全区统一政策制度并实现风险共担,确保国家及自治区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同步实施,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和抵御风险能力均有明显提升。
《暂行办法》指出,失业保险将实施 “六统一”管理,包括:
(1)统一参保范围,即全区统一规定参保对象范围。
(2)统一基金征缴,即全区实行统一的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办法。
(3)统一待遇标准,即全区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统一按照广西最低工资一类地区的标准执行。
(4)统一经办管理,即全区统一规范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
(5)统一信息系统,即建立全区失业保险数据库和统一的信息应用系统。
(6)统一预(决)算编制管理,即统一规范全区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管理。
《暂行办法》对调剂金制度,进行了完善,将各市调剂金上解比例由5%提高至10%,并放宽调剂条件,由“本市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方可申请调剂”放宽至“本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撑月数低于6个月”即可申请。
《暂行办法》对调剂金制度,进行了完善,一是自治区使用调剂金对各市落实失业保险政策进行补助,调剂金总额调剂使用完毕后,各市仍存在基金缺口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自行解决。部分市出现较大规模集中性失业问题或实施政策需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的,可从各市基金结余划转一定数额补充调剂金用于支持基金支撑较弱地区开展工作。二是未按规定上解调剂金的市出现基金缺口时,由同级人民政府自行解决。三是各市完成上年度基金预算收入低于95%的部分,由自治区在应拨付该市的调剂金中扣减(当年未申请调剂金的在以后年度申请时抵扣),所产生的缺口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四是各市擅自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全额承担。
猜你喜欢 换一组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