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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武鸣区关于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3 19:3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南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南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南宁武鸣区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知

内容简介

为保障广大参保人权益,提供缴费便利,做好武鸣城区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缴费标准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年。在7月1日后缴费的,财政补助部分资金须由个人承担,即个人承担为380元+财政补助部分(金额待定)。

为保障广大参保人权益,提供缴费便利,做好武鸣城区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年。在7月1日后缴费的,财政补助部分资金须由个人承担,即个人承担为380元+财政补助部分(金额待定)。

注:特殊、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补助按照自治区及南宁市有关政策执行。

二、缴费时间

度城乡居民医保费集中征缴期限为9月1日至2月29日,不是集中征缴期缴费的,按有关政策享受医疗待遇。

三、缴费方式

(一)签订扣费协议缴费

参保人已正常签订扣费协议的,税务部门计划于10月15日至2月20日批量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为确保扣费成功,请参保人扣款前及时足额将保费存入代扣账户(2月20日至2月29日,税务机关不再从签约银行代扣度城乡居民医保费,请参保人通过其它缴费渠道缴费)。

(二)其它缴费方式

1.手机端缴费

①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扫描下方二维码或通过手机微信查找并关注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登录后点击“税费业务”→点击“个人缴社保费”→点击底部的【缴费】→选择“城乡医疗自主或代他人缴费”→选择“经办机构”和“缴费年份”→选择缴费方式→支付成功)。

②微信城市服务;

③支付宝市民中心。

2.税务部门合作的12家银行柜面(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柳州银行、农村信用社)。

3.部署各镇社保中心或村委、社区的移动智能终端(POS机)。

4.办税服务厅。

5.个账共济缴费(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医保卡内余额为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缴纳居民医保费)。

四、缴费查询

参保人可登陆“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进入个人缴社保费-我要查询-“缴费回单查询”模块查询。缴费三个工作日后可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进入个人缴社保费-我要查询-“缴费证明查询”模块查看或下载电子缴费证明(电子缴费证明与纸质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确需纸质缴费证明的,可自行到办税服务厅进行打印)。

五、特别提醒

1.手机端缴费时请认真核对“医保经办机构”,如显示的“经办机构”不为武鸣区,请先办理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2.如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在本城区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户口迁出本城区、死亡,需要停保终止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请到城区政务中心一楼医保窗口或乡镇社保中心办理停保手续,已签约的到农信社办理撤签手续。

六、其它事项

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享受。缴费事宜请咨询12366服务热线或南宁市武鸣区税务局0771-6336212。参保登记、待遇享受事宜请咨询12345或南宁市武鸣区医保局0771-6229673(参保登记)、0771-6238393(待遇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武鸣区税务局

南宁市武鸣区医疗保障局

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