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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长护险失能评估办理指南

南宁长护险失能评估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7-11 15:11: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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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申请条件:参加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3月开始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参保);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过积极治疗仍不能康复,处于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有以下情形的,长护险承办机构不受理申请哦!(一)未参加我市

申请条件:

参加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3月开始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参保);

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过积极治疗仍不能康复,处于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

有以下情形的,长护险承办机构不受理申请哦!

(一)未参加我市长护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二)因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持续不足6个月的;病情尚未稳定、处于住院治疗状态的;

(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四)因工伤导致失能的;

(五)申请评估时,被评估人不在自治区范围内的;

(六)应当由第三方依法承担护理、康复等费用的,以及按照其他国家政策已享受护理补贴的;

(七)距上次评估结论作出或上次评估终止不满3个月的。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申请表》原件;

(三)《申请人承诺书》原件;

(四)《Katz日常生活功能指数评价量表》原件;

(五)《申请人基本情况调查表》原件;

(六)因疾病、伤残导致失能的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病历、医疗诊断书、与失能状态相关的医学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原件。

(七)由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业务代办委托书》原件。

办理地点:

目前,已经可以通过线下申请的方式提交失能评估申请。失能参保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可前往下述16个网点中任意一个网点办理失能评估申请:

(一)市区现场办理:

1.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本部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悦巷6号1楼

2.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兴宁服务点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

3.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西乡塘服务点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4.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市民中心服务点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B座4楼

5.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青秀服务点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

6.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邕宁服务点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

7.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江南服务点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38号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3楼

(二)县区现场办理:

1.武鸣区医疗保障中心

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标营路352号武鸣政务服务大厅

2.宾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南宁市宾阳县临浦路791号

3.横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73号

4.上林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上林县大丰镇丰岭路2号

5.马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南宁市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198号县政务服务中心

6.隆安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人才培训楼3楼

参保人无需支付失能评估费用,相关机构及工作人员也不得向参保人收取任何费用。申请失能评估后,工作人员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上门评估环节,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申请人预约上门评估时间,再由评估人员等上门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评估。评估通过才能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具体流程如图所示:

南宁长护险失能评估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