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的通知》(桂医保发〔〕7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延长至6月30日。
请不要错过缴费时间,以免影响您的医保待遇享受!
延长期内参保缴费时间和待遇享受时间关系如下:
注意:困难特殊人群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政策按现行政策执行。
缴费方法:
1. 税务机关微信公众号
通过手机微信查找并关注“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或“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选择【税费业务】→点击【个人缴社保费】→点击右下角进入【我的】,点击【登录/注册】进行人脸验证。完成后点击底部的【缴费】→选择【城乡医疗自主缴费】或【城乡医疗代他人缴费】→输入缴费人信息,确认“经办机构”和“缴费年份”→根据提示完成缴费。
2. 个账代缴
广西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医保卡内余额为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缴纳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个账代缴前需先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授权绑定”,在“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大厅】→【医保办理】→【个人账户共济授权】完成个账共济操作。再通过“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或“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右下角【我的】,点击【登录/注册】进行人脸验证,完成后点击底部的【缴费】→选择【个账代缴城乡医保】,根据提示填入支付人与待缴费人信息,验证成功后选择缴费年份,点击【缴费】按提示完成缴费。
温馨提示:“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或“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缴费回单”记录的个账共济缴费时间即为医保记录权益时间,个账资金的上解入库进度不影响医保权益记录。如需获取缴费凭证,需等待医保部门完成相关业务处理,再到“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或“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打印电子缴费证明。
3. 其他缴费方式
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银联“云闪付”APP等与税务部门合作的金融机构线上缴费渠道。
银行柜面(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柳州银行)。
农村金融服务点。
部署在村委(社区)的移动智能终端(POS机)。
办税服务厅。
通过以上方式(除个账代缴外)缴费的,可在5个工作日后通过“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或“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查看或下载打印电子缴费证明。
特别提醒
符合政府代缴条件的困难特殊人群,须在身份认定地参保,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政府按规定给予个人缴费全额或定额补助。
困难特殊人群具体包括:
经卫健、民政、乡村振兴和残联等困难特殊人群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距陆地边境线0-20公里范围内户籍的城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