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范围:
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失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档次:
由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
政府补贴: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6类特殊困难群体在“十三五”期间保留的100元缴费档次,继续给与30元的缴费补助。
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缴费补贴标准。参保人补缴应缴或中断缴费期间的保险费,政府不给与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