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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起广西自治区社保服务大厅现场业务恢复办理

发布时间:2023-05-11 20:04: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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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为贯彻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自治区社保中心2月24日发布通告,就有序恢复自治区本级社保服务大厅现场业务办理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01、自2020年2月25日(星期二)起,有序恢复自治区本级社保服务大厅窗口现场业务办理。02、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可自行选择网上办

为贯彻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自治区社保中心2月24日发布通告,就有序恢复自治区本级社保服务大厅现场业务办理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01、自2020年2月25日(星期二)起,有序恢复自治区本级社保服务大厅窗口现场业务办理。

02、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可自行选择网上办、现场办、电话办、邮件办的方式办理所需业务。紧急业务需线下窗口现场办理的,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减少等候时间。

03、疫情未解除前,所有进出大厅的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查验,接受体温监测,使用“扫码抗疫情”登记系统扫码有序入场和出场,并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在相关区域等候办理业务,拒不配合者将被劝离。

04、为防止交叉感染,请不要在大厅任意位置聚集,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的安全距离,即办即走。离开大厅时,应将使用过的纸巾、口罩等物品随身带出并妥善处置,共同维护大厅环境干净整洁。

05、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将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要求,设岗排查,发现有发热症状人员、密切接触者,将按规定及时处置,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并做好大厅场所消毒工作,保持场所空气流通,及时疏散过密人群。

06、业务大厅是服务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一线场所,也是疫情防控重点区域,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建议参保单位和参保人优先选择网上办事。

广西“数字证书”网上服务大厅已实现企业参保登记、人员增减、信息变更、缴费基数核定、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社保待遇申领等72项业务网上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网报地址:http://rswb.gx.12333.net;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报地址:http://gxjgb.gx12333.net。参保单位未取得数字证书,不能通过网上申报的,可通过邮寄的方式申报(以邮寄之日作为申报时间)。信访咨询室(含现场咨询)暂不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待上级相关部门通知。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可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12333服务热线或信件邮寄等方式反映诉求,我们将及时办理反馈。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经办服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一般业务咨询电话:12333

条件核准:0771-5866817

机关待遇发放:0771-5875459

企业待遇发放:0771-5887835

资格认证:0771-5887824

社会保险登记:0771-5703025

社会保险费征缴:0771-5871959

转移接续:0771-5861853

工伤待遇核定:0771-5893919

征缴费用核定:0771-5893851

机关养老待遇核定:0771-5886930

企业养老待遇核定:0771-5893853

失业待遇核定:0771-5859213

社保卡业务:0771—5849190

财务管理:0771—5893932

信访:0771—5873712

行风投诉:0771—5865785

邮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自治区社保中心申报受理部,邮编:5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