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1 04:19: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南宁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南宁公积金缴存基数,2022年度南宁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内容简介
根据2022年6月28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公积金缴存下限:根据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设定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随之调整。2022
根据2022年6月28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公积金缴存下限:
根据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设定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10元。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随之调整。
2022年缴存基数下限的设定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4.0.9第二款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截至目前,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仍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设定的1810元,所以,缴存基数下限设定为1810元。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将随之进行调整。
缴存基数上下限的执行时间:
2022年缴存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为当年的1月1月至12月31日。单位在缴存基数上下限公布前已调整过缴存基数,但职工的缴存基数未调整到位,需执行新的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的,可对相应职工再次进行调整并补缴相应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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