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指南:
申请对象:参加南宁市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及职工
办理材料:
1、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4、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5、发票
6、男职工申报的需提供配偶未就业证明材料
7、费用清单
8、结婚证
9、疾病证明
10、生育保险缴费证明
11、婴儿出生后死亡需提供新生儿死亡证明材料
12、未享受参保地生育保险待遇证明
注意事项:
1.申报职工生育保险合并有生育并发症时应勾选对应选项。
2.报销发票应为自费发票
办结时限:8 工作日
办理地点: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管理部
1.青秀管理部: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国贸大厦旁);
2.兴宁管理部: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展览馆附近);
3.西乡塘管理部:科园东5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4.江南管理部:白沙大道138号江南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3楼;
5.邕宁管理部: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邕宁区人社局办公楼);
6.良庆管理部: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
7.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武华大道35号人力资源市场三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