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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外户籍人员在南宁怎么补办身份证

发布时间:2023-11-18 22:13: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外地人在南宁怎么补办身份证,南宁异地身份证补办办理,广西区外户籍人员在南宁怎么补办身份证

内容简介

申请条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居民身份证丢失等原因需要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准备材料:1.换(补)领:公民凭居民身份证或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如: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到现居住地

申请条件: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居民身份证丢失等原因需要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的。

准备材料:

1.换(补)领:公民凭居民身份证或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如: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到现居住地就近的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局、派出所办证点申请办理;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代为申请居民身份证,但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时申请人必须到场;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的领取,可由监护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代为领取。

注意事项:

1.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需要变更的,应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后再申请办理;

2.机关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期间将会发送证件受理、领证通知等短信提醒(温馨提示:手机号码归属地为广西区外的无法接收短信提醒),为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请您留下联系的电话;

3.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的,符合有关受理条件的则可以到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局、派出所办证点申请办理;不符合有关受理条件的,本人须出示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进行身份核验,核验通过的可继续申请办理;核验不通过的,请回到原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

受理部门:

南宁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局、派出所办证点

制证发放时限:

自受理成功之日起,9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收费标准:

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张,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40元/张。

办理时间:

市城区内: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00-17:00;

市县域内:

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