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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发布时间:2023-08-11 01:27:1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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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南宁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1.南宁市户籍非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本市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3.符合相关规定,但未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外国人。4.农林场、农垦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参加

南宁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1.南宁市户籍非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本市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3.符合相关规定,但未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外国人。

4.农林场、农垦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示例:

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2020年度集中征收期

缴费年度:2020年

缴费标准:250元(政府补助部分无需缴纳)

待遇享受日期: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缴费年度:2020年

缴费标准:800元(个人缴费250元+政府补助550元)

待遇享受日期:次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2021年度集中征收期

缴费年度:2021年

缴费标准:280元(政府补助部分无品缴纳)

待遇享受日期: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