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 南宁市生育保险政策

    2023-10-17 21:27:22

    生育保险(也称生育险)是指国家和用人单位为怀孕、分娩、哺乳和节育的女性劳动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产假和休假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保障因生育、抚养孩子而造成收人中断的女性劳动者及其孩子的基本生活。生育保.保障了女性劳动者生儿育女,实现了人类自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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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生育保险有哪些待遇

    2023-10-17 19:51:19

    生育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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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生育保险条例

    2023-10-17 14:36:16

    目前,我国生育保险的现状是实行两种制度并存:第一种是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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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容

    2023-10-17 05:28:17

    南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 个人帐户构成如下:1.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2.村集体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补助资金;3.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的补贴资金;4.个人账户资金运营或存款利息收入。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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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

    2023-10-17 00:28:18

    生育保险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一般规定: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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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各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

    2023-10-16 05:35:17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4号电话:0771-5505399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青秀区仙葫大道东1电话:0771-5566181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良庆区德政路20电话:0771-4508877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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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各类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条件详情

    2023-10-15 22:11:15

    1、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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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失业保险领取待遇

    2023-10-15 19:54:17

    1、领取失业保险金。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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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2023-10-15 17:45:16

    参保业务承办部门城镇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镇医疗保险科负责。办理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未参加社保登记;2、申请人为本地户籍人员。所需材料需提供的材料有: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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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农村医疗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2023-10-15 07:43:18

    参保业务承办部门农村医疗保险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农村医疗保险科负责。参保条件具有本市籍的农村居民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办理材料1、身份证及户口本;2、一张一寸彩色证件照;3、享受特殊补助待遇的提供相关认证材料;4、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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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2023-10-15 02:52:16

    现金报销业务承办部门城镇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镇医疗保险科负责。报销条件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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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农村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2023-10-14 18:35:18

    现金报销业务承办部门农村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农村医疗保险科负责。报销条件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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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区直公积金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通知

    2023-10-14 13:28:03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缴存人: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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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社会医疗保险内容须知

    2023-10-14 07:35:18

    社会医疗保险内容有哪些?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1、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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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汽车保险的好处

    2023-10-14 04:38:06

    一方面:1、在车辆有所损伤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修理,这样就可以节省一些维修费用,而且也能够得到很好的维修服务。2、可以在自身遭遇意外事故之后能够及时得到赔付,较好地进行治疗。3、对意外事故中的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这主要是通过交强险以及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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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城镇个体劳动者申请养老保险材料

    2023-10-14 02:48:17

    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城镇个体劳动者申请办理领取基本养老待遇需要提交材料1.《南宁市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4.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对账单;5.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6.本人银行个人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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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被征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

    2023-10-13 22:57:09

    被征地农民办理申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需要提交材料:1.《养老保险手册》或个人账户对账单;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份;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份;3.一寸近期免冠照(彩照或黑白)2张;4.填写申请办理养老待遇报告1份;5.填写《被征地农民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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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保险费率降低政策热点解读

    2023-10-13 21:27:20

    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部署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以公共产品投资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会议确定了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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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2023-10-13 20:25:09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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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南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2023-10-13 20:07:07

    参保对象具有本地农村户籍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办理材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二份;3、4张1寸免冠照(60周岁以上人员6张)。办理流程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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