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推出境内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半优惠政策,具体措施如下:
10月7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周五(00:00)时至周日(24:00)时(国庆节假期调休除外),对来桂旅游的外省籍一类客车(即9座(含)以下小(微)型乘用车),并且使用ETC电子支付方式在广西境内高速公路任一收费站驶出的,给予广西境内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半优惠。
例如:一辆广东省籍9座客车,使用ETC设备,从广东湛江行驶高速公路到广西崇左,全程路费为158元,其中广东境内路费28元,广西境内路费130元,实施减半优惠政策后,实际缴纳路费为93元,在广西境内实际优惠65元。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在优惠时段内使用ETC电子支付方式在广西境内高速公路任一收费站驶出时,ETC车道收费系统将自动进行广西境内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半优惠。减半优惠仅限于在广西高速公路产生的通行费,在区外高速公路产生的通行费不在减半优惠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