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范围:
在南宁市事业单位以及在邕注册登记企业[含县(区)、开发区,行政隶属或注册登记关系在南宁市的企业]全职工作的人才或每年工作累计3个月以上的柔性引进人才,可申请认定为我市相应类别的高层次人才。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认定类别:
我市的高层次人才认定,依据人才业绩和贡献、行业和社会认可的不同,划分为A、B、C、D、E五类。
一、A类人才
(一)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
(二)沃尔夫奖获得者、菲尔兹奖获得者。
(三)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四)图灵奖获得者。
(五)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六)中国、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科学技术领域的院士。
(七)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高等学校一级教授。
2.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3.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首席科学家)。
4.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5.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组技术总师、副总师。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
7.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8.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9.近5年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见说明1)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同等职位的企业家。
10.近5年担任过国际著名金融机构(见说明2)总裁、首席执行官或同等职位的负责人。
11.近5年担任过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见说明3)主席、首席执行官或同等职位的负责人。
12.近5年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见说明4)或科技组织(见说明5)主席、副主席。
13.近5年担任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14.近5年担任过世界知名大学(见说明6)校长、副校长。
15.广西院士后备培养工程人选。
(八)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
1.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中国国际科技合作奖。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特别荣誉奖、专著类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3.国际著名建筑奖(见说明7)。
4.获得过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的金奖或红点奖的至尊奖,且为该设计奖项的主设计师(Team leader)。
二、B类人才
(一)现任或曾任以下职务,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之一者:
1.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主持人。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特聘教授、创新团队带头人。
6.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
7.获得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澳洲精算师或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且受聘于我市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担任总精算师或精算责任人。
8.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见说明4)高级成员(fellow)。
9.科技部等8部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负责人。
10.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负责科研工作的副主任,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负责科研工作的主任。
1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12.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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