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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第三批南宁高坡岭人才公寓其他人才房合同签订时间地点

发布时间:2023-10-13 13:05: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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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未取得实物配租的选房人员抽选房号后,应当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与运营管理单位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城投集团)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选房人员抽选房号后,应当自选房之日起10

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

未取得实物配租的选房人员抽选房号后,应当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与运营管理单位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城投集团)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

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选房人员抽选房号后,应当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退回原承租的住房并与城投集团签订新抽选房号的租赁合同、缴纳住房租赁保证金。

租赁合同期限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效期剩余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签订方式分为线上签订和线下签订两种。

线上签订:可在手机移动端登录微信公众号(南宁城投集团公租房服务平台--公租房---新业务办理)按提示操作(操作流程详见附件5,因人工办理业务等待时间较长,建议优先选择线上签订流程);

线下签订:请到合同签订地点办理,且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由主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本地建设银行储蓄卡,现场需缴纳约1600元的住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现场缴纳,可以微信、支付宝、刷银行卡方式支付)。

签约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顺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线下签约地址:青秀服务站,地址:青秀区盘古路5号仙葫苑13栋401商铺。电话:0771-2235737、2235738。可乘坐7路、609路、B127路公交车至仙葫农贸市场站下车步行约300米。

相关责任:

选房人员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其保障资格,并限定自抽选房号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