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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11-04 01:46:57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如何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指南

内容简介

一、所需资料:(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可到车管所业务办公点领取或在网站下载);(二)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不属于南宁市的需要居住证)。属于个人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异地身份证

一、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可到车管所业务办公点领取或在网站下载);

(二)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不属于南宁市的需要居住证)。属于个人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异地身份证需提供南宁市派出所签发的居住证原件或流动人口信息单);

单位:公车需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异地身份证需提供南宁市派出所签发的居住证原件或流动人口信息单);

(三)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第四联原件,《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出具的调拨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全国统一的销售发票需本人或单位名称与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相符);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原件(车辆购置税要求在车辆入户地购买;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供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或者经登记审核岗签注“与原件一致”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其中,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没有签注已纳税信息的,还需提供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按照《车船税法》规定予以免征车船税的,不收存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必须满一年是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第二十条规定);

(六)合格证原件或者《货物进口证明书》;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提供监管地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属于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无进口证明和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组)装的是该部门签发的《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其中,属于使用底盘改装机动车的,还应当收存底盘合格证原件;

(七)属于进口机动车或者使用进口汽车底盘改装的机动车,收存进口凭证原件。其中,挂车、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收存进口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八)属于警车的,收存《警车号牌审批表》原件;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收存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九)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收存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复印件;

(十)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2013年5月20日添加)的,应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定编通知》;

(十一)机动车环保车型审核证明书(9座以下国产载客汽车直接凭车辆出厂合格证办理无需机动车环保车型审核证明书,货车、进口车、9座以上的载客汽车到环保标志工作站审核);

(十二)机动车(因事故照成车辆损坏需修复后才能办理入户);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复印。

二、所需费用(车管所规费):

汽车类:反光号牌工本费100元(挂车类50、摩托车70)、登记证书10元、行驶证15元=125+临时号牌5元一张(客车两张、货车一张)

三、车管业务办公地点:

详见《南宁市车管所业务网点分布》

四、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7:00时,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五、咨询电话:96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