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E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一)在我市医疗卫生、教育、经济、城建、规划、环保、国土、交通、园林、司法、外事、文化、艺术、科学研究以及农、林、牧、渔业等领域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及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在我市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且取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近5年广西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中青年学科骨干人才人选。
(四)在管理期内的南宁市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人选。
(五)在我市各类事业单位和在邕注册登记企业工作,且取得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
(六)列入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才:
1.取得副高职称或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三名的专业技术人才。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目前在企业担任(或相当于)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高层次人才认定年龄限制:
A类人才无年龄限制;B、C、D类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E类人才不超过40周岁,特别突出的最高放宽年龄5岁。
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应当具备《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19年)规定的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
3. 身体健康,能坚持从事创新创业创造工作;
人才认定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