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1 01:1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南宁辖区高速公路通行客货车右侧通行措施,南宁辖区高速公路通行客货车通行,南宁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的中型以上客货车严格实施右侧通行措施
内容简介
关于在南宁市辖区高速公路实行中型以上客货车右侧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为规范中型以上客货车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
关于在南宁市辖区高速公路实行中型以上客货车右侧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规范中型以上客货车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南宁市辖区高速公路实施中型以上客货车右侧通行管控措施,自2021年7月10日起,对在南宁市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的中型以上客货车,严格实施右侧通行管控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在单向2行车道高速公路上,中型以上客货车应当沿右侧行车道行驶,需要借道超车或者避让路面障碍物时,可以借用左侧行车道行驶,超车或者避让路面障碍物后,应当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迅速驶回右侧行车道;
二、在单向3行车道高速公路上,中型以上客货车应当沿右侧行车道行驶,需要借道超车或者避让路面障碍物时,可以借用中间行车道行驶,并应当在超车或者避让路面障碍物后,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迅速驶回右侧行车道;
三、在单向4行车道高速公路上,中型以上客货车应当沿右侧第一、二行车道行驶,需要借道超车或者避让路面障碍物时,可以借用左侧第二行车道行驶,并应当在超车或者避让路面障碍物后,在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并保持安全距离的情况下迅速驶回右侧第一、二行车道。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敬请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给予谅解、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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