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租顺序确定规则
本方案规定的供应对象按照学历高低确定配租顺序,学历高者优先入围,优先选房;学历相同的,按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核准顺序确定配租顺序。
(二)配租户型标准
本方案规定的供应对象可以申请配租一套60平方米以下的高坡岭人才公寓,租金按同类地段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交纳,配租户型按照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家庭人数、学历、工作年限、毕业院校等确定。
配租户型标准按以下情形确定:
1、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配租单间配套户型
主申请人为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或1人以上的。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配租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户型
(1)主申请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或1人以上的;
(2)主申请人为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报名选房当月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或是大学本科毕业年限满3年,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或1人以上的;
(3)主申请人为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或2人以上的。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配租二房一厅或一房一厅或单间配套户型
(1)主申请人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1人或1人以上的;
(2)主申请人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或2人以上的;
(3)主申请人夫妻双方均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或2人以上的;
(4)主申请人为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报名选房当月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或是大学本科毕业年限满3年,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2人或2人以上的;
(5)主申请人为普通院校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实物配租保障人口为3人或3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