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5 10:5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南宁户口,南宁户籍,南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入户申请,南宁迁往市辖县城镇入户,南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迁往本市辖县城镇入户申请指南
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各类专业人才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凭所持经自治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审核证明,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各类专业人才
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凭所持经自治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审核证明,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经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同意,本人可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集体户口;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集体户口的,经用人单位同意,本人可在用人单位办理集体户口。
1、申请入户人填写《各类人才户口迁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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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入户人属未成年的,还须提交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交资格证书和经自治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审核证明;
4、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已加盖生效印章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证明书;
5、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
办理须知:
未成年子女户口应与其父或母同在一户方可随迁,本人离婚要求随迁子女户口,子女必须判给本人方可迁入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 14:30-17:30
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 15:00-18:35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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