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申报材料:
1.提供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填写《南宁市高校毕业生万元就业奖励申报表》;
3.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已在南宁人社部门信息平台上签订有电子劳动合同的,无需提供);
4.提供毕业证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纸质版);
5.属于留学回国毕业生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奖励补贴:
2022年6月起至2023年7月,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奖励对象,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10个月、最高10000元的专项就业奖励。
2023年7月31日后未享受满10个月奖励的,不再继续发放奖励。已享受过本奖励的毕业生,与就业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再次就业的,不再享受本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