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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关于进一步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信息预登记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3 21:3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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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为进一步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信息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开展信息预登记工作目前国内疫情形势较为严峻,截至8月12日9时,全国有28个高风险地区,198个中风险地区,南京疫情传播链已经蔓延至广西周边省份,我市当前面临较大的防控

为进一步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信息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开展信息预登记工作

目前国内疫情形势较为严峻,截至8月12日9时,全国有28个高风险地区,198个中风险地区,南京疫情传播链已经蔓延至广西周边省份,我市当前面临较大的防控工作压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员核酸检测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67号)中“检测人数大于500万的在3天内完成全员检测”的要求,提前做好大规模核酸检测准备工作,确保能在发生突发疫情时快速组织人员 有序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采样,同时最大程度避免人员因聚集发生交叉感染,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大规模核酸检测信息预登记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 要工作落实好,全力推进大规模核酸检测信息预登记工作。

二、扎实组织开展信息预登记工作

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多种媒体宣传开展核酸检测信息预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引导辖区和单位内未进行预登记的群众及干部职 工通过南宁市电子健康卡服务平台,扫描信息预登记二维码,完成 信息预登记工作,做到应登尽登。信息预登记操作方法详见《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信息预登记的通知》(南新冠防指〔2021〕83号)。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部门要落实属地 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本辖区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统筹推进,层层分解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不定期对各县

(市、区)、开发区开展核酸检测信息预登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通报。

附件:各县(市、区、)开发区核酸检测信息预登记数据统计表

统计截止:2021年8月9日